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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1980
年代黃玉郎作品香港以外情況
:
新加坡/馬來西亞篇:
初試啼聲:
1970年代初,《小流氓
》在香港創刊之後不久,不單只風靡香港九龍,也同時遠銷了東南亞其他華人地區,如新加坡、馬來西亞,更在短期內席捲了新馬地區,成為該區最暢銷的漫畫。
起初,市面上出現的《小流氓》都是香港的回書(即香港的逾
期賣剩的剩餘物資),通過海運方式運到新加坡出售。當時運輸業沒今日發達,所以同期漫畫在新
加坡的推出日期,往往比香港要慢上2、3個月甚至更久。而回書並沒有一定的 供應數量保證,若香港賣剩得多,新加坡市面上數量就多,反之,就可能只有寥寥數本供應甚至完全缺貨,導致新加坡方面出現脫期的現象。後來《小流氓》在新加坡的銷量節節上升,當地的進口商才特地要求香港方面每期保留一定數量並確保儘快運到新加坡出售。
翻版催生正版授權:
《小流氓》的高銷量也引起了新馬兩地盜版商的垂涎,猶如見到了一隻會生金
蛋的鵝。到了《小流氓》約五十多期的時候(也就
是32開小行書轉16開之後)新加坡開始出現了翻版《小流氓》,一時之間市面上出現的盜版版本高達十數種之多,芸芸盜版混在正版之間,
實在令讀者們眼花繚亂。而當時的讀者一般較為單純,初期還真的無法分辨真偽版本,花了冤枉錢,卻買了魚目混珠的假貨。
由於正版海運需時一個多月,翻版商則只需托人在香港買本正版《小流氓》以空郵急件方式郵寄至新加坡,加上當時約7天的空郵郵遞時間,收到後漏夜要印刷商加班趕印便可趕在香港版推出後的10天左右推出市面,搶插頭炷香,而此時正
版貨則還在茫茫南中國海中漂流、上岸無期。
有鑒於《小流氓》是第一本在新加坡掀起大熱潮的香港漫畫,黃玉郎熱得知消息后,決定不能眼巴巴地看著自己的創作被無良翻版商分薄了油水,於是黃玉郎跟馬來西亞一間出版社達致合作協議,推出屬於新加坡以及馬來西亞
市場的授權正版新馬版的《小流氓》,以壓制猖獗的盜
版。第一期正式授權的新馬版,就是99期的《龍虎門》,而且是破天荒的以全彩
色付印,當時我握著第一本全彩色橫版漫畫的那種說不出的感動,至今難忘。

香港版(上圖)及新馬版 (下圖)99期
唯一不同乃星馬版右下角
多了一行字“完整48面正版”
新馬版特殊封面:
100期開始的新馬授權版《龍虎門》內容均與香港版無異,但是一大特色就
是封面完全跟香港版不同。由於當年《
龍虎門
》每日在生報連載(後來移往金報),而新馬方面則沒有推出漫畫報,而是直接以單行本方式面市,新馬授權出版商收集了足夠一集的頁數(約32頁)之後,由於漫畫報章連載並不包含封面(由於《
龍虎門
》每天在生報、金報連載,所以香港合訂本出版速度稍慢於新馬,而黃玉郎每天得為金報趕稿,不可能特別為新馬制作封面),新馬印刷商只好隨意將內文其中一格畫面放大或請人臨摹黃玉郎
畫風創作一幅封面(不排除一些封面由黃玉郎安排的畫師所
創作,因為偶有佳作、水準頗高),然後盡快將《
龍虎門
》印妥推出市場。由於封面有別於香港版,當年還因此一度引起翻版疑雲。(不同封面的新馬整
版現已成為另類收藏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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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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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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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馬版101期封面其實是取自該期第37頁內
文的其中一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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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版及新馬版第106期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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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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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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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馬版
106期封面是請人臨摹黃玉郎畫風而成的獨有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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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代由於印刷成本以及當年星馬印刷技術普遍低於香港,
所以橫版《龍虎門》在第101期之後只印有局部彩色,到了後期甚至轉為全黑白印刷,此舉一直延
續到300多期才又轉回全彩色印刷。
橫版開始出版初期,新馬漫畫市場一片混亂,因為除了大馬印刷的授權黑白版之外,市面上還出現通過水貨途徑入境販賣的香港彩色原版以及星馬一帶的各版本的翻
版盜版,讀者頓時眼花繚亂、一時無所適從,花了好長一段時間,才分辨得清楚哪個是正版,哪個又
是翻版。
| 新馬授權版由於利用香港方面提供的原裝菲林(只不
過
不、印四色只以單色印刷),所以印制出來的效果黑白分明,雖無彩色,但線條清晰。而盜版則直接利用香港版的畫面直接以黑白翻印,所以畫面效果很差,原本彩
色的部份漆黑一片。 |
漫畫文化大革命:

香港1975年通過「不良刊物法例」,大力管制暴力
漫畫。在新加坡與馬來西亞,《小流氓》因為銷量最高,樹大招風,早已經成為家長眼中不良漫畫的代名詞,未幾,這股反不良刊物風潮亦蔓延至民風更為純樸的新馬一帶,對於讀者們來說,頓時風聲鶴唳、草木皆兵。一時間,幾乎所有售賣
香港漫畫的書報攤、書局將香港格鬥漫畫跟其他色情
雜誌一起擺放在抽屜暗格�堙A只供熟客購買,有時甚至要唸暗號才買得到!漫畫迷小朋
友們則因為家長以及學校的大力取締與掃蕩而紛紛將手中珍藏「轉入地下」。這段時間被資深新馬漫畫愛好者定名為「漫畫文化大革命」。
許多漫畫讀者家中收集多時的漫畫,就是在這一段時間,被父母強行丟棄、轉贈他人,甚至焚燒。筆者一書櫃的漫畫也正是在這一段日月無光的日子被迫轉贈。收藏
數量一夜之間歸零。
當時的新加坡民風保守、法律嚴格,市面上甚至有謠傳說文化部門無需搜查令有權強行入屋搜查港漫等不良刊物,這也是導致怕事的家長加緊“取締”家中孩子的
“珍藏”的最大
導因。學校也在教育部門的施壓下響應了這一股“反漫畫”運動,常有訓育主任聯同學生紀律員突擊檢查在校學生的書包,而當時的學生紀律員手背上也有別有寫著
“紀律”兩字的紅色小布條,像極了窮凶極惡的紅衛兵。
10年文革、3年零8個月日本統治,新馬的漫畫文化大革命之火也燃燒了足足兩
年,才漸漸的
平靜下來,市面上的香港格鬥漫畫才得以漸漸的浮出水面,重新光明正大的擺賣。這兩年間的漫畫文革也導致一
大批香港漫畫讀者轉 投西洋漫畫懷抱,中西漫畫兩大讀者陣營就是在這段期間宣佈成立。
港漫大查禁:
漫畫文革平息之後,香港漫畫銷量與接受度逐漸回到正軌,然而好景不長,數年之後,在1980年
代初期,保守的馬來西亞政府以渲染暴力為由突然宣佈查禁
《龍虎門》
等香港格鬥漫畫,首當其衝的是當時的銷量最好的數本玉郎機構出版
的漫畫,也就是俗稱漫畫「五大名著」的《
龍虎門
》
、
《醉拳》
、
《如來神掌》、《李小龍》及《中華英雄》
,而當
時正值是新馬漫畫出版界的黃金年代,以《龍虎門》為例,據說每期新馬兩國的總銷量可高達3萬本,略占香港總銷量的
30%,簡直就是一棵搖錢樹,大馬出版商沒理由就此放棄財路,於是,一場與政府文化部門之間的貓抓老鼠的拉鋸遊戲便宣佈展開。
話
說當時掌
管出版事務的大馬文化部並沒有華籍官員,而都
是由馬來人(馬來西亞原住民土著)擔
任稽
查工作,因此授
命到各書報攤掃蕩的馬來西亞文
化部官員由於不諳華文,都是手拿寫著查禁書本名稱的手寫漢字便條或
者書本樣本,到書報攤時按圖索驥,看看有沒有書本的名
稱跟手上的鬼畫符便條或樣本相
似的,若見到了雷同的便立即充公開罰單或抓
人。
正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新馬出版商只好鑽法律漏洞,將《龍虎門》、《醉拳》、《如來神掌》
等書的書名隱去,改以石黑龍頭像取代《龍虎門》書名、葫蘆取代
《醉拳》、如來佛像取代《如來神掌》混水摸魚推出市場,奉公行事、死腦筋、做事得過且
過、上班等下班的土著馬來籍官員在檢查報攤書店時見不到印上被查禁書名的漫畫,自然就避過了被掃蕩的危險。大家可能覺得這
種法律漏斗也鑽太兒戲了,但是在那個年代,或許思想較單純,加上土著馬來籍官員的敷衍行事作風卻也能因此矇騙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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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12月大馬報章有關港漫查禁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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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書名的龍虎門及醉拳你們看過沒?
當時新馬讀者卻不會因此買錯,歸功於讀者跟出版商之間一種多年建立起來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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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馬版《龍虎門》以石黑龍頭像為記 ,圖為41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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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馬版《醉
拳》則以象征性的葫蘆為記,圖為1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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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拳》122期改名《醉八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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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拳》305期改名《神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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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來神掌》271期改名《武林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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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這般,竟然也熬過了一段不短的時間,後來不知道是否因為以圖像代替書名的計謀被
有關部門識破, 進而被查禁。新馬出版印刷商當機立斷,決定讓幾本大書不再以圖像代替,而是另
起一個新的書名 ,試圖改換“身份”,“洗底”重新出發。
改書名的第一期,演戲演
全套,期數也自然是由第一開始算起。後來每隔一段時間,又連續改了幾次名稱,而且每改一次書名,期數也再度從新 歸零由第一期算起,繼續與執法人員玩貓抓老鼠遊戲。
期間,《龍虎門》曾經改稱《大英雄》
甚至搞笑到稱為《少林門》,而《醉拳》、《如來神掌》、《李小龍》和《中華英雄》也曾分別改稱《醉八仙》《神童》、《天佛掌》《武林小子》、《神腿》與《華英雄》等。原本新書名的意思還跟原
名相當貼切,後來改名的次數開始頻繁後,出版商也不再多花心思而只是隨便改個風馬牛不
相及的新書名。如《醉拳》後來的一個新書名:《鐵鎖連環》,《如來神掌》也曾經以《虎
穴藏龍》為書名。
當
時由於馬來西亞市場較新加坡龐大,(據消息人士透露以:《龍虎
門》為例,新馬總銷量約3萬,其中馬來西亞占2萬,新加坡占1萬)所
以授權版都在馬來西亞印
刷,在新加坡買到的也都是馬來西亞輸
入版,所以當發
生了上述的查封事件,
新加坡市場卻也遭受到池魚之殃。
有時因為馬來西亞方面風聲太緊,原本定期出版的週刊會暫停出版一段時間,風聲之後再一次過推出之前累積的期數。
筆者曾經試過在1982年左右的時候,連續兩個多月買不到《龍虎門》等漫畫,然後一段時間之後竟然在書報攤看到《龍虎門》、《醉拳》、《如來神掌》和
《中華英雄》一次過推出8期,那時我長期追看的4大漫畫名著一次過推出總數32本,當時身為初中生的我,想了兩百多個借口才向父母弄來一筆錢將它
們全數買下。
走私香港漫畫入境:
除了馬來西亞查禁方面的問題會導致新加坡方面脫期,馬來西亞方面把漫畫
運到新加坡也有時會導致脫期的出現。
話說當年社會風氣保守的新加坡對於外國媒介如電影、刊物有十分嚴格的管制。一本外國刊物要在新加坡售賣之前,必須先把刊物呈上到新加坡文化部
供審查其內容,若沒有不良內容則會發出批准售賣批文,審批時間一般是2個星期。
當時的馬來西亞版香港漫畫其實都沒經過文化部審查批准(實際上即使送審也會因其暴力因素而不會被批准售賣),而是通過每天來往新加坡馬來西亞兩地的蔬果運
輸大卡車“走私”進入新加坡境內。一疊疊的香港漫畫混在大卡車上的大量蔬菜水果堆裡經過新
加坡兀蘭海關送到總經銷商那裡再分銷出去。
為何為如此大膽用大卡車走私如新加坡呢?那是因為在那個還沒有恐怖分子肆虐的年代,陸路海關對於入境車輛的檢驗一般都比較寬鬆,除非有人告密,否則一般只
做抽樣檢查。即使被發現了,罰點小款,還可以將刊物補交到文化部審批。
有時候,“走私”大卡車因為不幸被抽樣搜查而被逮個正著,那一個週末,全新加坡書報攤便見不到最新的香港漫畫了。不過當時的新馬總經銷十分有商業道德,被
海關扣下充公的那期的通常會在下一個星期再補發一次。
守得雲開見月明:
物換星移,1990年代初馬來西亞的漫畫審查制度逐漸開放,數年後
《龍虎
門》
正式獲得大馬文化部通過,並在新馬正式易名為
《虎嘯
龍吟》
,該書名也一直沿用至今。
不過期數也因此從新算起,當地新加入的讀者也因此給搞得一頭霧水。
不過此時(當時《龍虎門》出版到約八百多期)新加坡已經開
始有漫畫店業者通過國際速遞,漏夜將香港版漫畫空運到新加坡,新加坡當地讀者只比香港讀者慢約12小時便可看到最新即期的香港漫畫,於是
新加坡讀者已經開始不太依賴出版日期比香港慢約一星期的新馬版了,購買慣性開始有了改變。
由於新加坡漫畫店是托國際速遞公司以“文件”報關輸入香港漫畫,其實也是走著幾十年前一樣的法律漏洞。也正因為輸入方式由過往的大卡車升級成了飛機
空運而令價格也飆升翻倍。
目前,大馬版香
港漫畫已經完全在新加坡書報攤絕跡,而只
在馬來西亞市場出現,而據說馬
來西亞當地銷量也正在進一步萎縮,再過不久或許會因不
符合經濟效益而中止印刷大馬版,改以輸入香港版回
書應市。
所謂物離鄉貴、人離鄉賤,但是又有誰知道香港漫畫除了這幾十年來在香港的刻苦奮鬥以外,它
也有著一段在離鄉背井打拼、滄桑的「海外血淚史」呢?
| 特別附錄
篇:
1970年代,香港漫畫一度盛行隨書附送贈
品,一些東南亞獨有的產品也因此應運而生,公仔紙、記事簿、貼紙甚至T恤一應
俱全,除盜版商自創的仿冒品之外,也有一些只供應星馬市場的產品面市,例如小
流氓封面拚圖,相信香港讀者很少見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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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
年代新加坡與馬來西亞獨有的漫畫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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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流氓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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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搞笑小流氓記事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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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版貼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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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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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版公仔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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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馬絕無僅有5吋迷你盜版龍虎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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