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因為兩次沒帶身分證。黃玉郎損失了十八萬元。事情是發生在”金融日報”停刊後。現時亞視新聞總監詹瑞慶。當年與黃玉郎簽了僱傭合約,但還未上班。”金融日報”已停刊。詹就向勞工法庭申請,要求賠償損失。
案件第一次聆訊時。法庭要核對與訟雙方身份証,黃玉郎表示未隨身攜帶,法庭唯有宣佈將案押後。
第二次開庭時。黃玉郎還是沒帶身分證。法官就向黃表示,除非他與原訟人協調和解。否則步出法庭後。就會以他沒有身分證而檢控他,黃玉郎無奈。唯有答應賠償十八萬元給詹瑞慶。而那時身為總編輯的張寬義還待吃完早餐就到法庭當證人。但當他在法庭樓下的餐廳吃完早餐,案亦審完。
熟悉黃玉郎的人說。黃以為香港的人都認識他。所以很少隨身帶著身份證的。
( 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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